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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技校網 >> 菁菁校園 >> 高校本專科學生資助政策問答(三)國家勵志獎學金
1.什么是國家勵志獎學金?
答:為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
2.哪些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
答: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中,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可以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3.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標準和比例是多少?
答: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全國每年獎勵資助的學生約占全國高校在校學生總數的3%。
4.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需要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答: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5.國家勵志獎學金如何申請、評審和發放?
答: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每年9月30日前,學生根據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申請條件,向學校提出申請,遞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各高校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頒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和本校制定的評審辦法開展評審工作,于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報經高校主管部門批準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6.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否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答: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
7.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是否可以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答: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來源: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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