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扶持大學生創業,山東省近日提出,今后將重點面向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期內的高校畢業生,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只要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該政策的出臺,將有利于一大批有創業意愿和創業能力的大學生通過創業實現就業。
山東省表示,各高校每年要安排一定經費用于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鼓勵和扶持大學生開展自主創業實踐活動。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額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十二五”期間,山東每個設區的市將至少設立1個具有一定規模的大學生創業園和1個以上具有一定規模的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各縣(市、區)和高校也要設立大學生創業園或孵化基地。
金融支持方面,山東省提出,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額度不超過10萬元,期限長2年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貸款額度。對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